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今年将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开招录180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为消防警官。
据了解,招收对象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(含研究生培养单位)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,以进入国家“211工程”高校,教育部、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,兼顾其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。
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此次面向全国公开招录的180名大学生涉及36个专业。大学毕业生被省公安消防总队录用后,将根据工作需要,分配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消防支队、总队教导大队及所属的县(市、区)消防大队、中队工作。
2008年11月15日至12月20日,符合要求的大学生可登录广东消防网(http://www.gdfire.gov.cn/)进入接收大学生专栏,点击网上报名即可根据提示和要求开始报名,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将于2009年1月10日前在网上公布通过审核学生名单。